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健身房强身健体。
然而,在办理了健身卡后,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用完余额,
能否要求退回?
不久前,广州一名女子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她花费48万元办了张健身卡,不料,办卡还不到一年,竟发现自己已身患癌症,面对巨额的医药费,她想要回预付的健身款,但遭到健身房拒绝,该女子无奈之下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会支持该女子的诉求吗?
48万办健身卡限期两年消费年初,张女士为了达到减肥塑形的目的,在某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并进行大额充值,金额高达48万元。双方约定健身卡使用期限为两年。
但不到一年,张女士就查出身患癌症。虽然张女士家庭条件不错,但巨额的医疗费,还是让其面临经济压力。
此时,张女士想到自己的健身卡还有余额没有用完,便诉诸法院,要求健身中心退回卡中余额28万余元。
本案经过黄埔区法院组织调解,张女士与健身中心达成调解协议,由健身中心向张女士退还25万元健身费。
"本卡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属于霸王条款无效!
1因消费者自身原因要求退款在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因自身原因,如健康状况不允许、搬家导致距离太远、不需要再进行此类消费等原因,提出退款要求。
在该情况下,如果经营者并无违约或过错行为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消费者过错程度、经营者提供服务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份额。
此类约定明显增加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应属无效条款。
3经营者存在违约行为经营者在预付款消费关系中的违约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形:
所以,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违约行为,
可据此要求经营者退回预付款,
并支付利息、承担必要费用等。
办理预付款消费卡需谨慎办卡前要仔细了解经营者信息,甄别出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高的商家;要理智消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能仅仅贪图优惠办卡;办卡时要理性冷静,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将约定的优惠、服务方式等以书面形式保留。
来源:广州日报
本期编辑:涵子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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