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零时起,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调整至三级。今天傍晚,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第一时间发布了《北京市体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通知》同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引”“北京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防控指引”两个指引文件,对于室内外健身场、体育赛事所如何开放、如何举办,进行了详细规定。(全文附后)
有哪些您需要注意的呢?小编为您做了梳理——
采取预约限流
一客一用一消毒
对于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落实预约限流措施。同时,健身场所落实清洁消毒措施。公共健身器材和设施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要每日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要随时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此外,所有进场健身人员应利用“北京健康宝”等平台,实行“绿码”准入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坚持个人信息、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
室外体育健身
可不戴口罩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室外健身活动中,健身人员可不佩戴口罩,但在其他场景,应正确佩戴口罩。
健身人员在运动过程中,应尽量减少与健康状况不明人员的近距离接触。
游泳池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
最多人数按照50%限流开放
在游泳场所和地下空间的体育健身场所,健身人员应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
运动过程中原则上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游泳、滑冰、轮滑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其他室内运动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最多人数按照50%限流开放。 有关体育项目的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不超过平时培训人数的75%组织开展。体育赛事观赛人数
控制在30%以内
体育赛事活动要控制观赛规模,设置专用观赛区域,观众保持1米以上间隔,观赛人数控制在30%以内。观赛区域设置专用的进出通道,避免交叉和近距离接触。比赛当日,对赛事工作人员、参赛人员及观众应利用“北京健康宝”等平台,实行“绿码”准入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坚持实名登记、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谢绝入场。 除运动员处于比赛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所须全程佩戴口罩。更多详情可阅读以下附件↓↓↓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做好三级应急响应期间疫情防控和体育健身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坚持科学精准防控,推动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制定本指引。一、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指从事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的经营单位)。二、总体要求坚持科学精准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满足安全运营要求,安全稳妥推进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满足市民健身和增强体质需求。三、防控措施(一)基本防控措施1.落实预约限流措施。坚持实行健身人员电话、网络预约制,进行限流管控,同时段相邻健身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每日开放期间,要加强场地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控,发现有健身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劝导疏散。2.落实清洁消毒措施。严格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保持健身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淋浴室开放中应保持良好通风,每日营业结束后要对所有的设施和场所进行彻底清洗,重点场所和部位要进行预防性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毛巾、拖鞋等公用物品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健身器材和设施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要每日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要随时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本市疾控部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实施。3.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护。经营和管理者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建立员工体温检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可利用“北京健康宝”等平台,实行“绿码”上岗制。若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执行。4.做好健身人员查验和登记管理。所有进场健身人员应利用“北京健康宝”等平台,实行“绿码”准入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坚持个人信息、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5.做好防控宣传引导。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倡导科学防控、科学健身理念。6.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有新冠肺炎症状的人员,应立即采取暂时隔离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7.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安全有序推进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健身环境,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在依法依规落实防控责任的前提下,应积极接受并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共同做好防控工作。(二)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要求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在严格落实基本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1.注重开放过程中的人员密度管理,加强巡查检查,防止人员聚集扎堆。2.提示健身人员在运动过程中,应尽量减少与健康状况不明人员的近距离接触。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室外健身活动中,健身人员可不佩戴口罩,但在其他场景,应正确佩戴口罩。(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要求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在严格落实基本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1.游泳场所和地下空间的体育健身场所在开放前,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重点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游泳场所水质应由卫生监督所检测合格后恢复营业。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同时保持排气扇等抽气装置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防控指引》。3.健身人员应参照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4.运动过程中原则上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游泳、滑冰、轮滑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其他室内运动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最多人数按照50%限流开放。5.有关体育项目的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不超过平时培训人数的75%组织开展。三级应急响应期间,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参照本指引执行,前期发布的防控指引自本指引发布之日起废止。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防控指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做好三级应急响应期间疫情防控和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稳妥有序举办规模适当的体育赛事活动,满足广大群众参与体育赛事活动迫切需求,制定本指引。一、适用范围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在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一定规模的市级体育赛事活动。按照国务院及体育总局关于疫情期间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有关要求,国际、全国和跨区域的体育赛事活动暂不恢复举办。二、基本要求(一)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办赛过程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强化落实“四方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二)强化赛事安全服务保障。赛事主办方应结合疫情防控部门指导意见,加强办赛风险形势研判,科学制定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精准控制人员规模。赛事承办方要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发布的防控指引,做实做细各项联防联控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完善赛事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达到防控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三)加强赛事活动监控监管。属地体育部门要对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情况进行监督,加强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落实防控机制、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环境消杀、安全生产等方面措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做到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四)加强体育赛事信息公开。赛事主办方或承办方应于体育赛事开赛的15天前,登录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赛事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