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伟伦通讯员董学敏张圆
一觉醒来
瘦身成功的魏先生
发现自己突然“红”了
自己身材前后变化的对比图
被健身公司公开发到“大众点评”App上
而照片中
魏先生面部清晰上半身赤裸……
魏先生在某健身公司健身期间,该公司未经魏先生许可将其健身前后的对比照发布在“大众点评”App上,用于经营宣传。发现此事后,魏先生将健身公司和运营“大众点评”App的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涛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一审认定健身公司未经魏先生许可在互联网上发布其照片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侵犯了魏先生的肖像权,判决健身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魏先生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元;汉涛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履行适当的注意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
私教上传“效果会员”对比照惹纠纷
魏先生诉称,其系某健身公司会员,健身期间,其健身教练为其拍摄了健身前后的对比照,后魏先生在“大众点评”App中查询该健身公司电话时,发现该健身公司私自将自己体重改变前后两组对比照发至“大众点评”平台用于经营宣传。
魏先生认为,健身公司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作减脂塑形的配图,且为上半身裸露照片,使其公众形象和商业价值受到一定程度的贬损,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汉涛公司作为“大众点评”App的运营主体,亦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健身公司辩称,涉案照片系公司员工王某(魏先生私人教练)经魏先生同意拍摄并刊登于“大众点评”App,并且公司给予了魏先生“效果会员”的身份;公司在得知魏先生要求删除涉案照片时,立即将照片删除,未侵犯其肖像权;魏先生并非公众人物,不存在公众形象和商业价值;“大众点评”App主要为美食网站,公司页面点击量非常低,涉案照片传播范围有限,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汉涛公司认为,涉案图片并非汉涛公司上传,且公司在了解到涉案事实后,及时进行了查找,发现涉案图片已被删除,已尽到合理义务,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意成为“效果会员”不意味可线上宣传
法院审理后查明,年1月,教练王某应魏先生要求,为其拍摄并拼接了健身前后对比照片三组共9张,分别为魏先生上半身赤裸的正面照、背面照、侧面照。魏先生与王某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