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修订通知
—年4月20日发布—
最新通知
4月20日,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体育健身、体育培训市场秩序,化解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切实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首都体育产业发展,市体育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将于年6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对《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BF--)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BF--)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BF--)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BF--),《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BF--)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BF--)同时废止。
小贴士
《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BF--)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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